广东东岛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5万吨/年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环评设施运行调试环境保护信息公示

2023-11-15


一、项目环境保护基本情况

广东东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委托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了《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申请开工时间为2022年6月。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项目建设地点为湛江市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奋勇高新区东盟产业园文莱路01号(湛江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岛公司地块,首期工程南侧公司地块,本项目工程中心坐标:东经110.030591°、北纬20.975791°。

本项目为改扩建,年产5.5万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和年产3千吨硅碳负极材料生产线及其相应配套设施、研发楼。调试范围是碳负极材料生产线环保设施运行及配套的公辅设施。

二、项目防治设施建设情况

1粉尘废气:破碎、整形。分级粉尘废气设备管道密闭气动传送经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器处理,废气排放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新建锂离子/锂电池企业大气污染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7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之严者;尾气分别通过专用排气筒引至所在建筑楼顶15米高空排放。

2)造粒废气、预碳化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造粒废气经焚烧炉+急冷+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处理;隧道窑预碳化废气经炉内燃烧+急冷+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处理,造粒废气、预碳化废气排放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非金属焙(煅)烧炉窑二级排放限值、表4新、改、扩建的工业的炉窑二级标准限值、《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新建锂离子/锂电池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和之严者,尾气通过专用排气筒引至所在建筑楼顶25米高空排放。

3)无组织废气

项目生产各工艺投料采用真空吸料,包装时包装袋捆套出料口密封包装,减少物料无组织逸散。造粒废气、预碳化废气经过有效收集处理排放,减少无组织排放污染。经上述处理,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沥青烟、苯并[a]芘无组织排放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无组织排放烟(粉)最高允许浓度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之严者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二)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项目外排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喷淋废水、冷却塔排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喷淋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调节pH值至6~9,上述废水水质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奋勇第一再生水厂净化深度处理。冷却塔排水为清净下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奋勇第一再生水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污染主要由生产设备、水泵、风机、空压机、冷却塔以及进出项目的车辆等产生,噪声值为65~95dB(A)。项目选用低噪音环保设备,车间内各设备进行合理的布置,且设备作基础减振等措施;对空压机、风机、水泵等高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措施,设置隔声房或隔声屏障;经采取综合处理措施,再经墙体阻隔和距离衰减后,项目东、西、北面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南面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控制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由厂家回收。

三、项目试运行期间可能存在的问题及采取措施

1.已提前组织环保设备厂家技术人员对公司岗位员工进行了全面培训,确保试生产期间环保设施能够正常运行。

2.配套环保设施已进行了单体试验,具备投入试运行条件。

3.所有环保耗材在试运行前准备充足,确保满足试运行要求。

4.定期对废气、废气实施综合监测,确保不出现环境污染问题。

下一步,我司将加强环保设施试运行管理,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联系人:史有利 联系电话:18933816328

                                             广东东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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